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对全省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苏建函科〔2012〕666号)和《关于对省外进苏勘察设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科〔2012〕665号)精神,我局于2012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开展了全市部分勘察设计单位集中检查和省外进苏州勘察设计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范围为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期间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或换证)的本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设计施工一体化单位以及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列入检查的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共227家,涉及各类资质235项;列入检查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114家,63家报送了检查材料。抽检了140个勘察设计项目,对48家受检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省外企业2家)。对于本次检查绝大多数受检企业都比较重视,认真准备并按时报送检查材料,大部分企业都能遵守国家、省有关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合法经营,规范管理。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受检资质不符合要求,申报材料不规范。部分企业技术骨干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不达标;有些企业申报表填写不规范,或填写不清,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有些企业提供的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真实性有疑,有些技术人员个人简历随意填写,与职称证书不符,前后矛盾。
2.部分工程勘察企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不达标。有近30%企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个别甲级单位只有1~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与资质标准要求相差较大;还有些勘察企业技术骨干、级配工程师数量配备不足。
3.部分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有些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签订设计合同,或者施工合同中涵盖设计内容现象仍然存在;个别省外企业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项目实际参与人员与进省核验表中技术人员不一致。
4.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不严,无健全的质保体系,勘察设计成果亟待提高。部分企业无健全的质保体系,三级校审制度不健全。勘察设计文件签章不规范,签名不全、代签、跨专业相互混签;个别项目未盖出图专用章及注册师印章;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受检项目设计文件不规范,A3白图,无签字或签字不全、代签字、无出图专用章、无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审查合格证书,使用过期规范等;部分省外设计企业受检项目设计图纸,设计人员签字潦草,无法辨认,且图签上无打印名单。
5.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无任何设计业绩。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取得一体化资质以来,无任何设计业绩。
6.部分企业未报送检查材料。有39家本市企业未报送检查材料;51家省外企业未报送检查材料。
各受检企业的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2。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
1.对私刻出图专用章的苏州新天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没收非法私刻出图专用章,限期整改。
2.对未报送检查材料的昆山市宏鑫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及38家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省住建厅下一步要求,统一进行整改。
3.对未报送检查材料的51家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并根据省住建厅下一步要求,统一进行整改。
4.检查结果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企业,须于2012年11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有关补充材料报送我局规划设计处(整改补充材料应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将上报省住建厅,并视具体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省住建厅将于12月份组织专家对甲级(壹级)资质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我市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检。各受检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实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省住建厅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